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·6***2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