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A9*** | 2024-08-26 | 在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橋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| 100 | 未知 |
湘A1E*** | 2024-12-08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湘A1E*** | 2024-09-22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