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FKP*** | 2024-07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FKP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L1***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L1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H5*** | 2024-08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A9*** | 2024-10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5J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川JGY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