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LP*** | 2024-12-0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08-0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12-1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12-0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12-0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08-1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11-2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GLP*** | 2024-09-1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59*** | 2024-08-16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H8*** | 2024-11-07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