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3C*** | 2024-10-27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7-0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8-03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9-2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11-1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7-1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7-0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9-21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08-2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11-28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2*** | 2024-12-0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