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1***1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·1***1 | 2024-10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