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E***1 | 2024-12-09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| 50 | 未知 |
湘A·E***1 | 2024-09-16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| 50 | 未知 |
湘A·E***1 | 2024-10-22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