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C63*** | 2024-12-1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D·C***6 | 2024-09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