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10*** | 2024-08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