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G6*** | 2024-11-28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超過20%未達50%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G6*** | 2024-09-29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