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15*** | 2024-10-20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15*** | 2024-08-12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15*** | 2024-11-30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