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ST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