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86*** | 2024-07-26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蘇GEV*** | 2024-12-08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蘇G60*** | 2024-08-06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蘇G16*** | 2024-09-11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浙B8A*** | 2024-08-06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浙B8A*** | 2024-07-06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浙B8A*** | 2024-08-26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浙B8A*** | 2024-12-02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蘇G55*** | 2024-08-0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