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Y2*** | 2024-10-28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2*** | 2024-11-16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2*** | 2024-11-08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2*** | 2024-08-28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2*** | 2024-06-29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2*** | 2024-07-12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LU*** | 2024-12-04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R7*** | 2024-08-31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88*** | 2024-09-0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FS*** | 2024-11-03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