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76*** | 2024-07-09 |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| 500 | 6 |
閩DY8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C9***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E9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E9*** | 2024-07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E9***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E9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