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PQ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