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M7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