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27*** | 2024-08-13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蘇A27*** | 2024-07-02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