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UF*** | 2024-07-20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