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3C*** | 2024-09-20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