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LBA*** | 2024-11-10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