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D11*** | 2024-07-04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D11*** | 2024-09-3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D11*** | 2024-08-3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D11*** | 2024-10-01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72*** | 2024-09-1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72*** | 2024-11-2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72*** | 2024-11-1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72*** | 2024-12-13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72*** | 2024-07-2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CYA*** | 2024-08-13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