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99*** | 2024-07-0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