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X1*** | 2024-08-1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X1*** | 2024-11-0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