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RS*** | 2024-07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