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7V*** | 2024-07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