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UF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UF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UF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UF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