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55*** | 2024-11-03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CD1*** | 2024-12-12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1*** | 2024-10-09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1*** | 2024-11-22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1*** | 2024-07-03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1*** | 2024-11-13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32*** | 2024-07-0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