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73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73*** | 2024-10-28 | 在鐵路道口、路口、窄橋、彎道、陡坡、隧道、人行橫道、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點超車的 | 200 | 3 |
湘A5C***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