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57*** | 2024-10-1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