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PX***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