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11*** | 2024-11-1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