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U5***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