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50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A0F*** | 2024-10-12 | 200 | 3 | |
冀CED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冀CED***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