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1V*** | 2024-12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