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89*** | 2024-10-2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5%以上60%(含)以下的 | 1500 | 1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