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56*** | 2024-09-13 |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(一年內有《處罰條例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) | 3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