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F8*** | 2024-09-11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100 | 未知 |
閩AP5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P5***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