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GH9*** | 2024-07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