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32*** | 2024-07-2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