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8E*** | 2024-10-0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