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3*** | 2024-08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中型以上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上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