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R5*** | 2024-10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11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11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07-0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r5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