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R1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R6***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