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Z9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Z9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Z9*** | 2024-11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AB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