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37***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