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59*** | 2024-11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3*** | 2024-07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3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3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