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PE*** | 2024-11-0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