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U6*** | 2024-10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