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05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